68岁男子因好奇点燃大明湖芦苇丛 警方:涉嫌放火罪
爱青岛综合 2021-01-22 08:29

1月21日晚,济南公安历下区分局官方微博@历下公安 发布警情通报:

1月16日16时36分,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派出所接报警,大明湖景区幼安桥下芦苇丛着火。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明火已被群众和景区工作人员扑灭,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调查走访,确定系刘某(男,68岁,历下区人)于当天16:30出于好奇,点燃了桥下芦苇丛,引发火情。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历下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链接:系故意纵火!济南大明湖火灾原因查明!

1月16日下午四点多

济南大明湖发生一起火灾

现起火原因已查明

系一68岁男子纵火

经调取大明湖景区幼安桥桥南监控录像发现:

16时30分30秒,一名60岁左右男子(头戴黑白双色帽子,身穿墨绿色棉衣,黑色裤子,黑帮白底鞋子,手提一黑色手提包)在幼安桥东侧护栏处逗留。

16时32分左右,在桥上点了一支烟,16时33分在手提包侧袋中拿出一张纸巾,后背对幼安桥南侧监控,在右侧上衣下口袋拿出打火机(疑似点燃),后将手纸扔在芦苇丛中。

16时34份38秒左右,又将手中未燃尽的烟头(未灭)丢入幼安桥东侧芦苇荡中,后在手提包中拿出水杯饮水后向南离开。离开时幼安桥东侧芦苇中已出现燃烧产生的烟雾和火苗。

16时34分46秒左右,该男子在幼安桥南侧(未下桥)停留约20秒,期间其一直在观看桥下火势,16时35分04秒离开。

经派出所四个小时摸排,将嫌疑人锁定寿佛楼后街13号,省审计厅宿舍居民刘某,68岁。目前民警已将其从家中带走,初步询问,承认事实。

具体细节,还在审讯过程中。

  来源:@历下公安、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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