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开征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监管银行
爱青岛 2021-01-25 18:53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监管银行的公告》,公告显示,2020年,青岛市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为统筹做好试点专项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财综〔2020〕16号)有关规定,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公开征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监管银行。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报名参加。

  按照报名资格要求,参与报名的银行机构应为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总行或分行,并符合四大基本条件:在青岛市辖区内设有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服务便捷的银行营业网点,具有能满足业务需要的经营网点规模;信息科技研发能力强,能够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定时间和要求自行完成必要的系统开发及对接任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信誉良好;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接受支行、分理处及以下级别的银行机构申请。

  符合条件的驻青银行请按要求递交报名资料,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间自2021年1月25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报名地点为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瞿塘峡路24号甲)三楼财务审计处。

  报名材料包含报名函、银行简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近三年银行信用评级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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