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禁燃”普法宣传进社区 新春福字送到家
青岛新闻网 2020-01-18 17:03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团支部组织局青年执法人员走进社区,走进居民家中,给社区居民送去了火红的“福”字和综合执法人红红火火的新春祝福,同时就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给居民们进行了普法宣传,得到了市民们的纷纷支持。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青年执法人员来到“双报到”社区-书香门第社区,走进了社区居民高海鹰的家中。一进门,执法人员们就给高阿姨送上了火红的“福”字,同时也送上他们对高阿姨一家的新春祝福。“您好,阿姨!我们是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我们来给您送‘福’啦!也祝您和家人新春快乐!”执法人员与高阿姨一起聊起了家常,也将《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送到了高阿姨手中。执法人员对高阿姨说:“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今年起咱们崂山区的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天,我们来到咱们小区,来到家里给您送“福”字、送新春祝福,同时也是来向您宣传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春节期间不要燃放鞭炮了,我们一起来做文明市民。”高阿姨开心地表示,她和家人都很支持市里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会积极配合,同时也会向周围的亲戚朋友宣传,今年起大家都不再燃放鞭炮。高阿姨说:“今天是小年,晚上我多做几道菜,多包点饺子来代替放鞭炮,年味儿照样会很浓!”

  执法人员又来到社区居民陈玉梅的家中,给老人送上了红彤彤的“福”字和春节祝福,向老人宣传了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号召大家一同行动,努力杜绝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

  随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青年执法人员又一同来到了崂山区苗岭路,给沿街的商家们一一送去了“福”字和浓浓的新春祝福。执法人员也在店铺内开展了普法宣传,告知大家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禁燃禁放规定,号召商家们用张贴“福”字、张贴春联等方式来庆祝新年,为自己来年的生意讨个好彩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