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法院“夏日攻坚”,执行到位金额1071.96万元
半岛都市报 2020-06-30 14:08

  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6月24日至6月27日,市南法院紧扣“端午节”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夏日攻坚”集中拘传和搜查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60余人次,开展集中搜查3次,拘传被执行人6名,执行到位金额1071.96万元,顺利执结27件涉民生、金融案件,有力地打击了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动期间,市南法院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筛选20件涉民生、金融重点案件作为突破口,并调配30名执行干警组成三个攻坚小分队,其他执行干警则借助执行查控系统和E送达平台开展线上查控、线下财产调查及送达工作,助力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互相配合,拘传和搜查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邻里纠纷起争执,入户执行促和谐

  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执行人孙某某系邻居关系,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刘某将孙某某打伤,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判决生效后至执行阶段,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导致两户关系持续紧张。为督促刘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6月24日上午10时,市南法院第一执行分队来到被执行人刘某家中,要求刘某尽快履行相关义务。被执行人刘某和父母均在家中,见到执行干警主动找上门来,慑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刘某一家立即表示马上还款。因刘某身体不好,执行法官遂与其母亲一起来到附近银行,将全部案款打入法院账户,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和解之后玩“消失”,再次拘传终履行

  申请执行人唐某与青岛某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青岛某商贸公司支付唐某货款11125元及利息200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市南法院于2019年拘传过被执行人青岛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到庭,当时双方当庭达成执行和解,赵某表示自愿于1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但至今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6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市南法院第二执行分队来到了赵某所在的青岛李沧某小区。赵某看到执行干警再次找上门来,自觉收拾随身物品跟随执行干警来到法院。在法院羁押室,经过执行法官一番释法析理和严厉训诫,被执行人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将案款全部付清。

  节前执行促协商,节中跟进促履行

  6月24日上午11时,市南法院第三执行分队干警来到李沧区被执行人青岛某物业公司办公地点,执行干警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出示搜查令,告知其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搜查。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在李沧法院还存在其他纠纷,希望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解决,并承诺3日内一定将该案了结。执行干警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申请执行人表示情况属实,同意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处理。6月27日“端午节”假期期间,执行法官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双方表示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并自行折抵案款53余万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工伤赔偿追讨难,拘传之后付案款

  6月27日上午10时,根据申请执行人吴某提供的线索,市南法院再次集结,出动执行干警6人,成功拘传被执行人闫某到庭。闫某开办一食品店,雇佣吴某生产食品,吴某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法院判决闫某应赔偿吴某损失124867.19元。判决生效至执行阶段,闫某一直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市南法院遂果断拘传闫某。

  在法院羁押室,执行法官与闫某进行了耐心谈话,并告知其拒绝履行义务的不利法律后果。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闫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筹集了6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持续开展“夏日攻坚”集中执行行动,不断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执结一大批涉民生、金融案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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