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青岛交警夜查酒吧
爱青岛 2020-12-26 16:02

  还有一个周就到元旦了,辞旧迎新之时,不少人都会约上三五好友出去聚餐、喝上两杯,在这里再跟大家强调一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尤其是去酒吧、ktv狂欢的车主朋友们,更要谨记切勿酒驾,以免把聚会这件开心的事变成伤心事。

  最近,市南交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少酒司机就是从酒吧等一些娱乐场所出来的!

  【1】

  晚上10点钟,市南交警香港西路中队在山东路闽江路口设点查车,大概在凌晨30分,一辆白色比亚迪轿车,在查车点100米处停车,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车辆车内酒味比较大。

  当民警询问情况时,满身的酒味,驾驶员却声称自己没喝酒

  民警当即对驾驶员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测试,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08毫克,达到了醉驾的标准。

  据该驾驶员自述,是某酒吧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喝了七八杯洋酒,在下班后,顺道捎朋友到延安三路去。

  喝酒开车,自己危险也就罢了,还捎上两位朋友,这种塑料情谊害人害己,好在半路上,被执勤交警逮了个正着,这三位算化险为夷吧!

  【2】

  无独有偶,在山东路上,这对从酒吧出来的年轻情侣,也因为酒驾,被执勤交警查获。

  凌晨3时30分,巡逻警车巡逻到山东路某酒吧附近时,发现一辆车辆未悬挂车牌,随即警车拦停该车辆,立即进行检查,打开车门以后,发现该车辆里边酒气比较重。

  民警:喝了多少酒?

  驾驶员:喝了两瓶多,可以测。

  民警:两瓶多一点,就可以开车吗?

 

  驾驶员:不可以。

  原来,该驾驶员是在某酒吧饮酒,喝了两杯洋酒,正准备送女朋友回家,在路边被查到。

  记者从市南交警香港西路中队了解到,因为辖区内酒吧较多,在日常的酒驾违法行为查处中,被查获的酒司机相当一部分都是从酒吧出来的!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酒驾、醉驾都要付出沉重的代驾,这其中,醉酒驾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不管该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进行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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