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建设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及预拌混凝土行业大检查的通知
河套、红岛街道,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311”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2017年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自控能力,严厉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0月10日起对全区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及预拌混凝土行业进行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河套、红岛街道范围内由高新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监管的在建房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向受检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产品的企业。
二、检查时间和组织
本次检查自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17日。共成立8个检查组,其中安全检查组3个,房建工程质量检查组3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查组1个,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组1个。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预拌混凝土》以及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等。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检查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进行检查,检查重点见附件。
五、检查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检查,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的工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青岛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等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罚款、考核扣分等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3.检查组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检查结果当场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检查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接受吃请,不得收受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检查结果将进行全区通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将约谈相关单位法人。
附件: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及预拌混凝土行业大检查检查重点
建设局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及预拌混凝土行业大检查
检查重点
一、安全检查重点
(一)建设、施工、监理、分包等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公司级、项目级安全管理,中标项目经理、中标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监理员、总包专职安全员、分包专职安全员、机管员的到岗及履责情况。
(二)安全隐患三级清查制度执行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给专职安全员、机管员进行分工并将分工情况报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安全隐患三级清查制度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起重机械管理。重点检查多塔作业方案及防碰撞安全措施,起重机械安拆使用手续办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机管员配备及工作措施,司机、信号工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公示牌设置以及《青岛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要点》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教育培训。重点检查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实际效果,每周二警示教育培训和每周四联合学习的场地及执行情况。
(五)基坑、模板、脚手架等关键环节。重点检查相关环节的方案编制审批程序,方案内容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现场实际操作与方案的一致性及相关验收记录,基坑第三方监测,钢管扣件检测。
(六)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临建板房,定时供断电、专人值班、日常检查、联合检查等制度的落实,工人对临时消防水系统的实际操作熟练程度,瓶装燃气使用管理,高层建筑消防水源配备情况。
(七)临时用电。重点检查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重复接地的可靠性,电缆是否有破皮老化、私拉乱接等现象。
(八)三宝四口临边防护。重点检查临边、洞口及通道口防护,物料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
(九)其他。《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文件汇编》等文件的执行情况。
二、房建工程质量检查重点
(一)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执行法律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检员、资料员以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情况(凡中标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到岗的一律对企业扣分处理),执业印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监理工作效能情况。重点检查方案审批、执行旁站监理、材料(产品)进场验收、现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情况等。
(四)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质量、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装工程质量、建筑节能保温施工质量和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情况等。
(五)建材(产品)进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预拌砂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钢筋大渣压力焊、直螺纹连接检测非结构面取样,材料未检先用等问题。
(六)住宅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重大变更审图、设计变更上墙制度、设计变更监理月报等情况。
(七)试块比对制度、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参与试块留置制度落实情况。
(八)样板领路及样板验收情况。
(九)外墙外保温、门窗、消防、水暖电安装等专业工程承发包情况。
(十)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情况。重点检查执行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情况。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查重点
(一)参建各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包括对《青岛市城市道路技术导则》和《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的执行情况。
(二)中标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凡出现人员不在岗情况一律对企业及个人扣分处理)。
(三)日常检查上墙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监理通知单下发及督促整改情况、监理细则编制情况、监理旁站及材料进场验收情况、总监代表授权程序执行情况。
(五)设计变更(含拟变更)程序执行情况。
(六)企业质量月检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落实月检制度的实效性和月检记录的完整性。
(七)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实体质量和常见问题治理情况。
(八)样板段领路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后续施工中对样板段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工程精细化施工情况。道路配套工程重点检查总体线形、弯道及雨水口周边、边角及构筑物根部等细部处理情况;绿化工程重点检查苗木修剪后形态、苗木排列及扶架是否整齐。
(十)预拌砂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情况、砂浆进场复试情况和现场实际使用情况。
(十一)技术资料整理情况。
四、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重点
(一)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情况。
(二)配合比设计水平,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强度的富余系数控制。
(三)试验设备的运行情况。
(四)技术档案整理情况。
(五)安全生产体系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