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学英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2017/01/24 来源:新华社

  山东省纪委24日通报,山东省纪委日前对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贾学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贾学英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贾学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贾学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人物资料

  贾学英,男,汉族,1953年9月生,山东鄄城人,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1994.06-1995.11菏泽市(县级)委书记;

  1995.11-2000.12菏泽地委委员、菏泽市(县级)委书记;

  2000.12-2001.01菏泽市委常委;

  2001.01-2001.02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1.02-2002.12泰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02.12-2003.02泰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02-2006.12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12-2007.03山东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2007.03-2009.07山东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9.07-2013.0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3.02-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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