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家庭服务业新政:品牌机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青岛日报 2019-01-10 09:29

  家庭服务业品牌机构奖励10万元

  多项岗位补贴奖励提标扩面

  青岛出台新政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家庭服务业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五个一批”行动,培育一批家庭服务诚信机构、壮大一批家庭服务品牌机构、打造一批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创建一批家庭服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选树一批家庭服务明星。

  提高多项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岗位补贴方面,补贴范围扩大到青岛行政区域内的家庭服务机构新招用城乡劳动者(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50元;稳定就业岗位奖励补贴方面,青岛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家庭服务机构,员工制在岗职工从事家庭服务工作或对家庭服务业务管理的人数年度内(12个月)月平均达到30人以上,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家庭服务机构最长5个年度的稳定就业岗位奖励;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通过青岛就业网进行登记的从业人员,家庭服务机构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商业综合保险的,政府补助额度由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100元。

  培育一批家庭服务业诚信机构、品牌机构

  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通过行业自律、典型引领的方式,评选一批市级家庭服务诚信机构。《意见》明确,市级家庭服务诚信机构每2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数量不超过30家,对评选为青岛市家庭服务诚信机构的,按照每个机构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优先推荐入驻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家庭服务业产业园,免于两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只采集用工信息);培育认定一批服务质量优良、社会美誉度高、示范引领强的家庭服务业品牌机构,每2年认定1次,每次不超过10家,按照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打造一批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市级示范基地、就业创业平台

  鼓励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参与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创建一批培训能力强、实训效果好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市级示范基地,评选总数不超过10家,按照每个基地3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创建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对于省级、市级、区市级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照现行政策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享受奖补政策期满的,根据创业就业服务量及绩效评估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同一基地(园区)年度奖补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除此之外,青岛还将选出市级家庭服务明星,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打造全市统一的市级家庭服务云平台,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信息服务;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扶持力度,对承办或组织的市级一类、二类公益性技能竞赛,按照每承办1个职业(工种)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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