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青岛·我要说|金泽国际人才公寓“违建”连廊管不了?
爱青岛 2020-03-1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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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泽国际人才公寓改建镂空“连廊”私自出售引争议

  市民报料称,自从她2016年12月入住小区以来,就发现二号楼、三号楼陆续建起多处违章。2号楼1单元东户(21号网点)商铺、3号楼3单元西户(22号网点)商铺都将入户门上方平台私自改建加盖玻璃房,就连原本两商铺中间的镂空连廊也不知被谁封闭占用了。

2、3号楼间连廊原是镂空的(资料图)

  后在崂山城管执法中队麦岛中队的执法下,违建已经基本拆除,只剩2、3号楼间连廊镂空建筑的违建问题未解决。而市民也对此存疑,认为该连廊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可私自出售。

  记者从市民提供的图片中看到,该镂空连廊是无窗、无顶的,后在开发商的改造下,进行了加窗、加顶的操作。

 2、3号楼间搭建的连廊(受访者供图)

  城管:产权属于开发商,无法定性

  崂山城管执法局麦岛中队高队长介绍,连廊位于金泽国际人才公寓大门上方,项目交付时是镂空、无顶的景观建筑,后因下雨积水、清理困难等问题,开发商将此处封顶、加窗,并租售给了21号网点。“连廊没有单独的楼梯,只能通过21、22号网点上去,现在归21号网点所有。”

  经过对连廊的深入调查,高队长发现连廊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从规划图纸上看,连廊也确实存在,而且也没有标注是否为封闭建筑,因此开发商改建无法定性为违建。

  律师:私改连廊违法,侵犯业主相邻权

  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告诉记者,即使该连廊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也不能私自改建,“这属于违法建筑,应该拆除。”

  同时,单律师告诉记者,连廊的改建侵犯到了业主的相邻权,“比如说侵犯到了邻居的采光权啊、通风权啊等等,业主的相邻权如果被侵犯了,可以选择到法院去起诉。”

  关于此事的进展,爱青岛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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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潘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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