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能交,业主却拒收,超期收房还要交20%违约金!啥情况?
爱青岛 2020-06-30 19:37

  上面说到新房交不了,接下来要说的是新房能交,但是业主却“拒收”,因为在业主看来,小区里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需要整改,达不到收房的标准。

  姜女士这处套三的新房位于胶州市黄河支路,2018年,她以每平米不到一万元的价格购买的期房,6月25号业主开放日当天,姜女士一家来看房发现了问题。她觉得房门打开就会将消防栓挡住,不方便取用,除了姜女士所在7号楼,小区1号楼、5号楼部分住户门外的消防栓也是这样的设计。

  在姜女士看来,问题不止一处,她家里墙上像这样补丁一样的方块大大小小总共16个,分布在姜女士家中的客厅和三个卧室里。姜女士说,这些是她在第一次看房时发现的问题,当时开发商进行了一次整改,她想知道修补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姜女士说,还有其他业主提出了项目绿化率、高层建筑区外墙保温层脱落等问题。

  在姜女士看来,房屋有问题,开发商就需要整改,然而在交付通知书上,开发商却规定了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后30天内未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按商品房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那么,业主们提出的问题是否合理?开发商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情况登记表,表示消防已经过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对于姜女士所说的墙壁修补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的确少数业主家中出现了空鼓,目前已经陆续整修完成。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区已经具备了交付标准,对于业主提出的其它问题,他们也将一一核实、解释。如果部分居民家的确存在装修瑕疵,可以联系开发商,整修产生的时间不会计入交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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