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中介费 到底是买家无理还是合同无效
爱青岛 2020-09-21 22:31

  在城阳一家中介干业务员的刘先生给我们96566打来电话说,自己帮客户卖了房子,中介费却要不回来了,那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刘忠喜在城阳的一家房产中介干业务员,而他所说的这位客户姓付,是今年4月份认识的,对方想要换房,自己又能帮得上忙,双方就建立了联系。

  刘忠喜说,他很快就为这位客户付先生找到了中意的房子,反复看房后客户付先生也很满意。于是刘忠喜又在其中和卖家进行多次讨价还价,最终以720万的价格成交。

  刘忠喜说,合同是今年4月20号上午签的,中介卖方的秘书和付先生都在场。而买方并不是付先生,而是他的女儿,三方都在合同上签字按了手印。当时涉及到中介费的一项条款没有当场填写,是因为付先生还想找中介领导,希望下调中介费,到了下午,三方又坐到一起补充了一项合同条款,并将中介费的内容填了上去。

  记者在这份房产买卖合同上看到,甲方和委托代理人的位置上都有亲自并按了手印,而乙方的位置没有签字,付先生只在委托代理人的位置签字按了手印。其中关于中介费在合同第15条进行了约定,是由乙方支付给中介144000元。在刘忠喜看来,付先生签字就能代表他女儿,这笔中介费也应该问付先生要。

  那事情是否像刘忠喜所说,这笔中介费付先生又打算如何处理,签署的合同存不存在问题,眼下还需要联系上付先生进行核实,当着记者的面,刘忠喜给付先生打了电话。

  随后记者尝试电话联系付先生,但对方依然拒接电话。刘忠喜说,客户付先生已经搬到了新买的房子里住,随后,记者和刘忠喜一起找了过去。

  电话不接,住处找不到人,无奈,记者再一次尝试电话联系付先生,这一次对方接了电话。

  电话里付先生说,买房的是自己的孩子,自己只是作为代理人在合同上签的字,中介也没要求出示委托证明,而且当初和刘忠喜见面时,俩人说的是按0.5%收中介费,签订合同当天,中介费的条款内容并没有当着自己的面填写,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

  在这份合同面前,不管是刘忠喜还是付先生,都有各自的观点,双方也都表示下一步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那这份房产买卖合同是否存在问题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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