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司法局院上司法所多措并举 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
青岛司法 2020-05-29 15:01

  近日,莱西市司法局院上司法所综合施策,开展“两参访一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及教育。

  活动开始前,院上司法所王焕然所长针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两会期间”训诫警示集中教育活动。重申了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严格执行定期报告、请销假审批制度等相关规定;二要随身携带定位手机,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不出现人机分离和越界的情况;三要加强学习,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彻底矫正自己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为将来重返社会做好充分准备。

  参访红色基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司法所带领社区矫正对象来到花园头抗战教育基地进行参观,院上镇文旅办张成柱主任详细的讲解了院上镇的革命历史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中取得的骄人成绩。在参观中,社区矫正对象仔细聆听张主任的现场讲解,通过红色文化主题展一同缅怀追忆那段峥嵘岁月。通过聆听“小沽河阻击战”和“花园头反击战”的历史故事,社区矫正对象增强爱国意识,明白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更加坚定要好好改造的决心。

  参访鹰眼系统,增强布控网络全覆盖意识

  随后,全员参观院上镇鹰眼全域立体智能信息化平台,鹰眼系统通过后台大数据分析和信息精准推送,实现监控全覆盖,将院上镇的大街小巷全方位、更立体的展现在众人面前。院上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为大家演示了鹰眼系统,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于科长结合莱西市的真实案列,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增强布控网络全覆盖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培训社区矫正法,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最后,于科长以社区矫正对象与服刑人员之间的不同之处入手,结合《中华人民社区矫正法》中关于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以及社区矫正所提出的人文关怀精神等内容展开,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严守法律底线。于科长通过讲述自身办案经历和典型案例,培养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遵守、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不再做让自己后悔的糊涂事儿,认真接受帮扶教育,早日回归社会。“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走所谓的‘捷径’,要第一时间联系社区法律顾问或者到司法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于科长说到。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守法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来源:青岛司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