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
岗位技能培训需求摸底的通知
驻区各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支持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18号)有关政策,企业组织新录用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类型人员(具体范围见附件1)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含岗前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为帮助企业开展好岗位技能培训,现进行培训需求摸底,请有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需求的企业填写《岗位技能培训需求报名表》(附件2)发至邮箱qdgxqhr@126.com,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将根据企业需求,对接培训机构,指导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企业对新录用人员是否符合补贴范围有疑问的,也可同时填报《拟培训人员花名册》(附件3)通过人社系统判断。
联系人:唐维圣联系电话:82020667
青岛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