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佳"系列评选活动开启
爱青岛 2017-11-14 09:39

关于开展2017年度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七十佳”系列荣誉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各派驻机构,各直属企业、驻高新区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全区“2311”总体工作思路落实,根据工委管委《关于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工作的意见》(青红工〔2017〕9号)相关要求,为广泛动员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和社区居民支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7年度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七十佳”系列荣誉评选活动。现将相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七十佳”系列荣誉评选分为“十佳文明示范单位”、“十佳诚信示范企业”、“十佳爱心公益企业”、“十佳道德模范”、“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敬业模范”共计70个(名)。

  二、评选条件

  “七十佳”系列荣誉单项条件参见《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七十佳”系列荣誉评选标准》(附件1)。凡符合评选标准的红岛经济区(高新区)公民、单位,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性质、大小,均可作为被推荐对象。

  三、评选步骤

  (一)组织推荐

  按照《关于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工作的意见》(青红工〔2017〕9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分别负责牵头开展相关“十佳”荣誉推荐工作,其中,“十佳文明示范单位”由文明办负责推荐,“十佳道德模范”、“十佳文明市民”由两街道负责推荐,“十佳敬业模范”由总工会负责推荐,“十佳诚信示范企业”、“十佳爱心公益企业”由工商联(总商会)负责推荐,“十佳文明家庭”由妇工委负责推荐。

  各基层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填写相关奖项推荐表(附件2),附2000字以内事迹详细材料,按奖项类别分别报文明办、总工会、工商联(总商会)、妇工委、两街道,原则上各基层单位各奖项推荐不超过2个(名),奖项总推荐数不超过14个(名),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相关部门自荐。区文明办、总工会、工商联(总商会)、妇工委等牵头部门、单位对评选条件的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出各个“十佳”荣誉推荐名单,报区文明办。区文明办将根据各候选人(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形成“七十佳”系列荣誉初选名单。

  (二)奖项评选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区文明办将聘请相关专家,联合工商、税务、经促等部门组成评选小组,按照各奖项评选比例要求,对初选名单进行严格审查评选,对候选人(单位)进行排序,形成“七十佳”系列荣誉评选建议名单,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报工委、管委。

  (三)表彰宣传

  工委、管委确定获奖人选后,对获奖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择期表彰并对“七十佳”系列荣誉获奖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在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以访谈、专题报道等方式对“七十佳”系列荣誉候选人(单位)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这次推荐、评选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推荐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的原则,确保推选出的“七十佳”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广大社区群众和企业职工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推选过程要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的原则,增强推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模范典型推选出来。

  3.各基层单位按要求及时推报,于11月16日(星期四)16:00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两份)推报至相关部门。请总工会、工商联(总商会)、妇工委、两街道于11月17日(星期五)16:00前将推荐名单、推荐表、事迹材料排序后,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至区文明办(创业大厦A座2202室,qdgxqwmb@163.com)。文明办联系人:徐尚,66966882;总工会联系人:宁大林,66966513;工商联(总商会)联系人:李健,66966880;妇工委联系人:吕卓如,66966557;河套街道联系人:周娜,87822244;红岛街道联系人:李美丽,87832733。

  附件:1.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七十佳”系列荣誉评选标准

  2. “七十佳”系列荣誉奖项推荐表

红岛经济区(高新区)“七十佳”系列荣誉评选标准

1.十佳文明示范单位推荐表

2.十佳道德模范推荐表

3.十佳文明市民推荐表

4.十佳文明家庭推荐表

5.十佳敬业模范推荐表

6.十佳诚信示范企业推荐表

7.十佳爱心公益企业推荐表

  红岛经济区文明办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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